閱卷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教師應嚴格按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評定成績,規范閱卷,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范考試工作,完善教學質量監控及保障機制,促進教風、學風、考風建設,結合我院實際和《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教師教學規程》,體現公平的原則,特制定本閱卷規范。
1、成立閱卷工作領導組,分專業或按教研室進行集體閱卷;加強閱卷管理,確保試卷評定工作的嚴肅性。
2、閱卷室在閱卷時間嚴禁無關人員及學生出入。
3、評定成績時一律采用紅筆,為了使得同一門課程的考試試卷評分標準一致,確保公平和嚴肅,閱卷工作領導組指派專人對考試成績進行統分、復核,且要求同一門課試卷的統分人、復核人、同一題評閱教師都不得更換。
4、題目不論大小,每一題必須給出評判結果,完全正確的打√號,全錯的打×號,部分正確的打
5、記分要準確、工整。用阿拉伯數字記正分,每小題和每大題都只寫實得分,不寫扣分,即不得出現“
6、題中的每一步驟按評分標準規定的得分點給實得分。某一整題未動筆答題的,在該題上畫一個大圓圈,大小要蓋過該題所占頁面的一半以上。
7、每一小題的成績一經評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動原始成績,大題總分時如有錯誤必須改動的,應將錯誤之處打“×”,并在該大題題首附近空白處另畫方框,寫上正確的分數,閱卷教師要簽全名。
8、復核人員要認真復核每份試卷,不能出現漏評、漏統分和錯統分等現象。如果試卷總分有誤必須改動的,應將錯誤之處打“×”,并在總分附近空白處寫上正確的分數,并要求閱卷教師、統分教師、復核教師三人同時簽全名。
9、每本試卷的第一份試卷的統分人、復合人、每題的評卷人等都必須簽全名,后繼試卷可不簽全名;
10、評閱結束后做好試卷分析。閱卷負責人應認真填寫“巢湖學院考場記錄及考試質量分析評估表”,對考試情況做出具體說明,同時就學生對教學內容掌握情況給予具體分析,在此基礎上對考試質量和教學效果做出全面、科學和客觀地評價,肯定成績,查缺補差,為今后考核和教學提供指導。需要閱卷教師簽名的地方要求參加本試卷評閱工作的所有教師都簽全名。
11、考試作弊或曠考者,該門課程按零分計算。
12、重修、補考成績登錄。重修成績無論必修課、選修課一律以“合格”記載;補考成績一律按“補考及格”或“補考不及格”記載。
13、課程成績按期末考試成績、期中考試成績、平時成績或期末考試成績、平時成績折算。沒有實踐環節的,平時成績按30%計算;有實踐環節的視其情況制定適當比例。
14、考試成績由統分人、復核人完成統分、復核程序后,立即載入成績冊。成績冊由學院閱卷工作領導組安排專人負責管理。成績入冊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確實存在評定、統計錯誤,必須依據原始記錄,報請學院閱卷工作領導組同意后,方可作相應調整。對任意更改學生成績的個人,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當事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15、評閱后的試卷,按學號由小到大順序及試卷封裝清單所列項目統一裝訂成冊,裝訂先后次序為:封皮、空白樣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16k紙縱向)、學生成績登記表、質量分析評估表及原始試卷。裝訂后的試卷按專業分冊存檔備查。
16、留降級學生成績登錄辦法按照《巢湖學院關于留降級學生成績管理辦法》執行。
17、成績送交與登錄:專業課成績冊一式三份,一份由系(部)留存,一份按規定時間送交教務科,一份由授課教師留存;公共課成績冊一式四份,一份學院留存,一份按規定時間送交教務科,一份交學生所在院、系留存,一份由授課教師留存。成績冊送交教務科后,由教務科負責將成績錄入學生學籍卡,并載入相應學籍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