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務車駕駛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單位 | 擬聘人數及崗位 | 性別 | 年齡 | 學歷 | 其他 | |
擬聘人數 | 崗位 | |||||
辦公室 | 1 | 駕駛員 | 男 | 40周歲及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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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能勝任崗位工作,工作認真負責,有責任心,敬業精神和服務意識強,能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各項工作紀律。
(二)崗位條件
1.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心臟病或遺傳病史等影響駕駛的疾?。?/span>
2.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中共黨員優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不符合崗位招聘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應聘者發送個人簡歷至人事處郵箱:rsc@chu.edu.cn,郵件注明“姓名+駕駛員+手機號碼”。
本次崗位招聘工作自計劃公布之日起啟動。具體招聘考核時間由崗位所在具體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安排確定,招滿為止。
五、資格審核
學校人事部門會同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通過后,通知應聘者考核的內容、方式、時間和地點等。
六、考核
參加考核的人員,須攜以下材料(材料均驗原件、留存復印件):身份證;駕駛證;學歷證書或學歷證明材料;提供一份個人完整真實簡歷。最終聘用人員對所提供的證書、證件、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學校有事后審查權。
學校組織考核,具體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考察體檢合格,經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學校人事處和人才招聘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公務車駕駛員崗位為編外聘用工勤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紀委辦0551-82362578,人事處0551-82361523。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或到校后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本招聘公告由巢湖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四)聯系人電話:0551-82361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