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推進高端科研平臺建設,加強規范管理,根據《中共巢湖學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科建設工作的意見》(校黨字〔2020〕113號),結合工作需要,現開展科研平臺自主設置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選聘工作,并就有關事項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聘范圍
(一)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培育建設的省級以上科研平臺:安徽省高效智能光伏組件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高頻軟磁及陶瓷粉體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環巢湖鄉村振興協同技術服務中心。
(二)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廳級以上科研平臺:環巢湖文化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工業陶瓷制備與應用安徽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選聘崗位和條件
各科研平臺可根據工作需要,自主設置1 個內部管理崗位(如秘書、行政助理等),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暫不納入學校崗位設置管理范疇。所聘崗位人員面向校內教職工進行選聘,其中助理崗位(如秘書、行政助理等)年齡原則上不超過 45 周歲,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修養,有較強的大局觀念和服務意識。
(二)工作積極主動、踏實肯干、細致有條理,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有較強的團隊協作和奉獻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有一定的創新能力,工作執行力強。
(四)文字功底較為扎實,具有較為熟練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一定的外語水平。
(五)非行政管理人員且不擔任學校任何行政職務。
(六)符合設置崗位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三、任職期限與待遇
各崗位工作人員由各科研平臺自行組織選聘,結果報科研處備案,由學校發文確認。任職期限為 1 年 1 聘,所聘人員實施校內聘崗和科研平臺綜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0.5萬元/人/年標準發放勞務津貼。
四、選聘程序和要求
(一)選聘程序
1.選聘通知發布。3月6日前,科研處公開發布選聘通知,各科研平臺根據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科學合理設置管理崗位。
2.教師個人申報。3月10日前,意向教師對照各科研平臺崗位設置信息和選聘條件,結合個人實際情況,填報《巢湖學院科研平臺自主設置管理崗位人員競聘上崗意向表》(附件1)(注:一式兩份,所應聘科研平臺和科研處各存一份),并將材料報送至相關科研平臺負責人。
3.科研平臺選聘。3月15日前,各科研平臺自行成立選聘工作小組,具體做好人員選聘工作。選聘的組織形式、考核方式與內容、人選公示等由科研平臺自行確定。
4.人選備案公布。 3月17日前,各科研平臺所確定的人選名單連同《巢湖學院科研平臺自主設置管理崗位人員競聘上崗意向表》一并報科研處備案,并經學校研究后發文公布,人員隨后正式上崗。
(二)有關要求
1.本次選聘工作充分賦予各科研平臺的管理自主權。
2.選聘人員的工作任務以本科研平臺事務為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內容,具體由科研平臺負責人確定。
(1)協助擬定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并切實落實。
(2)協助做好有關課題研究、申報工作。
(3)負責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宣傳、接待、會議、資產、考勤、報銷、收發、檔案建設等)。
(4)做好內外聯系溝通和學術交流工作。
(5)做好科研平臺的評估、跟蹤、研判和對接等工作。
(6)完成科研平臺負責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3.要突出對人員的業績、價值和貢獻衡量,對選聘的人員要以科研平臺建設目標、科研管理目標、教學量化任務等完成情況為依據,加強績效考核(參見附件2),做好科學評價。
4.意向教師選聘時,是否需要提供個人業績材料,由各科研平臺自行確定,學校不做統一要求。
望各科研平臺按照上述要求認真做好本次管理崗位自主設置和人員選聘工作,相關學院和單位要積極給予支持與必要協助,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大局意識,從切實推進學校、學院發展出發,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推動科研平臺建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科研處學科建設辦聯系,聯系人:張斌,聯系電話:0551-82855636,相關材料請發送至聯系人電子政務。
附件2:巢湖學院科研平臺自主設置管理崗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docx
科研處
202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