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加強對重要領域、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監督,進一步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請各單位在2012年、2018年兩次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再次排查主要職權目錄及其廉政風險點,制訂防控措施和工作流程圖,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1.理清部門職權清單。對照本部門的主要職責,形成部門的職權清單,填寫職權目錄(附件1)。
2.排查廉政風險點。對應職權清單,全面排查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廉政風險及表現形式。
3.制定防控措施。針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點,研究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制約。根據排查的風險點和制定的防控措施,填寫風險防控一覽表(附件2)。
4.制定工作流程圖。圍繞排查的風險點和制定的防控措施內容,制定工作流程圖。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相關部門要將此項工作作為落實巡視整改任務的一項重要舉措,積極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傳導壓力到人,落實責任到崗,確保工作質量。
2.落細防控措施。強化問題導向,緊盯重要工作,找準找全關鍵環節存在的風險點,制定具體、詳細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將職權目錄、風險點與防控措施三者有機對應統一。
3.加強日常監督。紀委辦將對各單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開展不定期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未能有效履行防控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相關責任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請各單位于10月23日前將附件1、附件2和工作流程圖的紙質稿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報紀委辦公室908,聯系人李磊,聯系方式82362578。
中共巢湖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