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職責
1.協助校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協助做好學校內部巡察工作,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建設。
2.強化政治監督。督促推動學校黨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等。
3.做實日常監督。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緊盯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對學校選人用人、財務管理、科研經費、基建工程、招標采購等重點領域開展監督檢查。
4.加大執紀審查力度。負責受理對學校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負責審查學校黨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問題,受理學校黨組織和黨員的申訴。
5.持續加強作風建設。不斷鞏固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馳而不息糾正“四風”。
6.依法履行監察職責。對全校監察對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有關規定對學校管理的監察對象違紀或者涉嫌職務違法情況進行調查處置。
7.嚴肅追責問責。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復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
8.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協助校黨委抓好黨章黨規黨紀的學習教育,推進學校廉政文化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
9.開展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訓、管理和監督。
10.完成上級組織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紀委辦公室職責
紀委辦公室是學校紀委日常工作機構,在上級紀委和學校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檢查學校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執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學校決議決定和規章制度情況;
2.負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工作要點、總結、報告、規章制度等起草、印發工作,管理校紀委和監察專員辦公室印章;
3.負責學校紀委會、紀委辦公會和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的籌備、組織等工作;
4.組織開展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和專項督查;
5.受理對校黨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及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依規依紀依法開展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工作;
7.負責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建立、管理處級領導干部電子廉政檔案,做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
8.負責重要文件、信訪舉報、違紀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材料等登記、歸檔和保管工作;
9.總結、統計、上報紀檢監察工作相關情況;
10.完成上級紀委監委、校黨委和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三、綜合管理室職責
1.負責起草工作總結、計劃、制度、文件文稿等,做好文件、信息及其他材料的報送工作;
2.負責文件簽收流轉及相關工作督辦,做好部門發文及各類文件歸檔管理工作;
3.負責會議的組織協調和安排工作;
4.負責組織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5.負責對內對外協調聯絡;
6.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
7.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部門網站(含內網)建設管理及宣傳工作;
9.負責部門印章管理、財務管理及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10.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紀檢監察室職責
1.負責監督檢查學校各級領導班子、黨員干部及監察對象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2.負責承辦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復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對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的問題,按程序提交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
3.負責對違反黨章黨規黨紀,履職不力、失責失職的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或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提出問責建議;
4.負責對適用“第一種形態”的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
5.負責管理談話室,做好“走讀式”談話安全工作;
6.負責開展各類監督檢查工作,向監督對象所在部門單位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
7.負責學校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分析、政策研究;
8.負責審查調查資料的整理歸檔;
9.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案管審理室職責
1.負責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登記、流轉、處置和反饋等工作;
2.負責問題線索的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和分類處置;
3.負責案件審理工作,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
4.負責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跟蹤監督,案后回訪、總結、通報和案發單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5.負責承辦黨員對校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負責承辦監察對象對校監察專員辦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復審案件等;
6.負責干部廉政檔案建設管理和廉政意見回復工作;
7.負責信訪、案件管理等系統的數據錄入、統計分析及報送工作;
8.負責案件審理資料的整理歸檔;
9.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