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徽省律師協會訴訟仲裁與律師調解專業委員會邀請,巢湖學院經濟與法學學院副教授、安徽三樂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汪開明博士應邀參加由全國律協仲裁與律師調解專業委員會與安徽省律師協會共同主辦的2024年第十二屆中國仲裁周活動暨“商事仲裁律師實務培訓”,并作題為“淺析《仲裁法》修訂中的若干法律問題:立法、理論與實務反思”的講座。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94年8月31日通過,并從199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吨俨梅ā纷灶C布實施以來,一直沒有修改,只有個別條款分別于2009年、2017年進行了兩次修正。隨著我國社會發展的逐步推進,《仲裁法》已經遠遠落后于時代的發展,亟需進行修訂。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將“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作為推動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之一,正式拉開了《仲裁法》修訂的序幕。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意見》對我國仲裁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正式確立了我國仲裁制度改革與完善的具體方向,為《仲裁法》的修訂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從2019年開始,在司法部主導下,《仲裁法》的修訂工作正式開始啟動。經過近兩年的起草與論證,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正式對外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稿)》。2024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和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公布了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其中,國務院辦公廳明確將“仲裁法修訂草案”列入“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則將“仲裁法(修改)”納入“初次審議的法律案”。修訂后的《仲裁法》有望在不久之后獲得立法機關的通過。

講座中,汪開明博士首先從宏觀層面簡要回顧了我國《仲裁法》修訂的政策背景;其次,從中觀層面集中梳理了《仲裁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最后,從微觀層面就《仲裁法》修訂中爭議較大的七個具體問題,從立法、理論與實務三個角度分別作了詳實細致的分析與說明,并就其中有關問題與現場律師進行了交流與討論。來自安徽省律師協會訴訟仲裁與律師調解專委會的全體委員以及部分從事仲裁業務的律師共一百人左右參加了本次中國仲裁周活動暨“商事仲裁律師實務培訓”。
近年來,為更好地融入地方、服務地方,巢湖學院經法學院積極轉變辦學思路,切實加強法學應用型人才培養,借助“校所”(律師事務所)、“校院”(法院、檢察院)等合作機制,充分利用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等諸多實務平臺,法學系教師通過參與案件代理與聽證、以及參加各類法律實務培訓等各種專業實踐活動,有效結合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創新培養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文/汪開明 圖/主辦單位 初審/施瑋 終審/石庭 發布/陳彩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