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至,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四風”樹新風,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嚴禁違規吃喝,不準“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級”以及在培訓、會議等期間違規聚餐飲酒;
2、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不準借禮尚往來名義請托辦事、利益交換、權錢交易,以提貨券、購物卡、電子紅包、快遞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禮”,避開敏感時間節點“錯峰送禮”;
3、嚴禁違規公款旅游,不準借培訓考察、黨建活動等名義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
4、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不準通過虛列名目、套取資金、編造理由等方式濫發節日福利;
5、嚴禁違規用車,不準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用車輛;
6、嚴禁奢侈浪費,不準講排場、搞攀比,大操大辦、餐飲浪費等;
7、嚴禁“八小時外”行為失范,不準沉迷低級趣味以及發生酒駕醉駕、尋釁滋事、賭博嫖娼等違法問題;
8、嚴禁加重基層負擔,不準隨意向基層派任務、要材料以及強制使用APP、搞接龍打卡、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義”;
9、嚴禁作風飄浮,不準值班值守脫崗以及在民生保障、幫扶救助、安全生產等領域不作為、亂作為;
10、嚴禁助長不正之風,不準借高檔煙酒茶、粽子等搞過度包裝、違規搭售禮品,渲染奢侈氛圍,助長向領導干部贈送節禮的不良風氣。
中共巢湖學院經濟與法學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