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巢湖學院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教學質量評價實施辦法(試行)》(校字〔2018〕127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1年申報高級技術職務人員教學質量評價工作,結合學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對象
申報教師和實驗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二、評價依據
《電子工程學院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教學質量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三、評價內容
(一)課堂教學
集中組織進行無生課堂教學,授課時間20分鐘。
(二)材料抽查
1、教學材料
抽取近5年(或學年)中任意一門課程完整教學材料進行評價,主要包括課程教學大綱、教學進度表、教案或講稿、作業等。根據需要,可延伸到教師評價學生平時成績的過程材料。
2、課程考核
抽取近5年(或學年)中任意一門課程(原則上與教學材料課程一致)考核材料進行評價。
3、畢業論文(設計)
抽取近5學年中任一學年教師所指導的畢業論文(設計)材料進行評價。
(三)教學質量
根據文件,核算近5學年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得分。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27日,工作小組根據申報人申報材料,抽取相關考核材料。
(二)10月28日上午,申報人根據抽查材料目錄,將相關材料報送教學秘書。
(三)10月28日下午,申報人進行無生講課。
五、其它
未盡事宜,由學院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教師教學質量評價領導小組商議解決。
電子工程學院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