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程實驗室、各子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為加強全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教育廳和學校關于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營造平安、和諧、優美的學校環境,現將組織簽訂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學院與建制實驗室的責任書(附件1):由學院與所屬的建制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人簽訂。一式二份,交學院一份,實驗室負責人留存一份。
2.建制實驗室與子實驗室的責任書(附件2):由實驗室與所屬的子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人簽訂。一式三份,交學院一份,實驗室負責人留存一份,子實驗室責任人一份。
3.實驗室安全責任書簽訂時間:5月15日。地點:學院會議室。
電子工程學院
2019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