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歐媚)記者近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教育部對《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規范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面向2035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高質量發展。
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是用于支持高校思政課建設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科發展、人才培養、隊伍建設的專項資金。
研究項目資金支出由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組成,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提高了間接費用的比例,明確間接費用按照不超過項目資助總額的一定比例核定,具體如下:5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4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為3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為20%。
此前的管理辦法為5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3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為2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為13%。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還明確,可以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增加了對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的規定,明確間接費用比例:50萬元及以下部分可提高到不超過6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過5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過40%,具體范圍由教育部商財政部確定。
2016年財政部和教育部印發了《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此后,2018年《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印發,為科研人員“松綁減負”,擴大科研人員自主權,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此次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即為落實科研經費管理的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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