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安徽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為常態化做好我校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應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以下簡稱入伍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 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單招考入高等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下列高校學生不享受以上國家資助:
1.在校期間已通過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
2.定向生(定向培養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國防生;
3.其他不屬于服義務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隊入伍的學生。
4.已在某一學制內享受過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的學生不能在其他學制再申請此項資助。
二、補償代償內容:
1.金額:
學費補償代償情況變化

學費減免情況變化

2.年限:高校畢業生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對本科、研究生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
高校在校生申請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以入伍時間為準,入伍前已達到的學制規定年限,即是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
退役復學后應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余期限,即為退役復學生學費減免的年限;復學后攻讀更高層次學歷不在減免學費范圍之內。
三、應征入伍資助申請
1.高校學生(含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和直招士官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1)《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Ⅰ》;
注:應征報名的高校學生需登錄大學生征兵報名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打印《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Ⅰ》(手填及復印無效),在校期間未獲得其他學費減免的填表時,金額填0,一式兩份,須加蓋相應公章。
(2)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退役復學和退役士兵學生申請學費減免:
退役復學是指已先取得高校學籍(或已被高校錄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繼續學習;退役士兵是指學生先服兵役,退役后考入高校學習。
(1)《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Ⅱ》;
注:退役復學生和退役入學生需登錄大學生征兵報名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打印《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Ⅱ》(手填及復印無效),一式兩份,須加蓋相應公章。
(2)《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復印件一份;
四、退役士兵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退役士兵學生或退役復學學生在讀在 籍期間均享受國家助學金,以學院為單位統一收集退役證復印件。
注意:已提交學費減免材料的退役士兵學生或退役復學學生可不用再次提交,往年已提交過退役證復印件的學生也不用再次提交。
五、材料報送
以學院為單位將紙質版申請材料送至學工部,此項工作為資助常規工作,學工部將根據材料提交情況不定期發放資助資金。
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55182362870,材料報送地址:大學生活動中心222。
學工部
202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