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單位:
根據《巢湖學院關于貫徹落實“十三五”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校黨字〔2017〕36號)和《巢湖學院“十三五”事業發展改革主要指標與任務年度分解表》文件精神和要求,經研究決定,學校將開展“十三五”規劃2018年度執行情況自查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認真對照《巢湖學院“十三五”事業發展改革主要指標與任務年度分解表》(校字﹝2016﹞243號)和本單位2018年度工作要點以及目標管理任務書,梳理年度工作,認真總結,從工作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三個方面撰寫《“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2018年度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二、對照《巢湖學院“十三五”事業發展改革主要指標與任務年度分解表》,填報《巢湖學院“十三五”事業發展改革主要指標與任務2018年度執行情況統計表》(附件1)和《巢湖學院“十三五”事業發展主要量化任務2018年度執行情況統計表》(附件2),并作為《“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2018年度執行情況自查報告》附件報送發規處。
三、各單位將《“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2018年度執行情況自查報告》及其附件的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于2019年1月10前報送發規處規劃統計科(電子文本通過電子政務平臺發送)。
四、學校將根據各單位提交的報告撰寫《巢湖學院“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2018年度執行情況報告》,該報告是省委綜合考核學校領導班子的重要材料,也是學校各單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涉及需要相關單位配合的工作和數據,各單位務必密切配合,不得推諉扯皮,并按照時間節點提交相關材料。
五、各單位不得虛報工作業績和相關數據,學校將成立專項工作組,就各單位提交的報告和數據進行檢查核實,對虛報業績和數據的單位,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注:附件請詳見電子政務平臺中公文閱讀。
巢湖學院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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