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順利完成2025屆畢業生各項工作,請各學院做好2025屆畢業生畢業和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等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前相關工作
5月25日前各學院完成各類成績(含畢業論文與畢業設計成績、實習成績等)錄入與審定工作;
二、畢業、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工作
(一)基本程序
2025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按照學院初審、教務處復審、學校終審的程序進行。
(二)依據文件
1.對應年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2.2021級四年制本科生依據《巢湖學院學年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校字〔2017〕123號)、《巢湖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訂)》(校字〔2017〕124號);
3.2023級專升本學生依據《巢湖學院學年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校字〔2022〕55號)、《巢湖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訂)》(校字〔2022〕56號)。
(三)時間安排
1.5月30日前各學院將初審結果(紙質版院長簽字蓋章)報送至教務處培養管理科,畢業生畢業及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統計等相關表格見附件1。
2.未達到畢業條件而要求延期畢業的,學生本人應于5月28日前向所在學院提出延期畢業申請(附件2),學院審核同意后,以學院為單位,于5月30日前將延期畢業申請匯總表(附件3)連同學生延期畢業申請表報送至教務處培養管理科。未按要求履行手續的,學校將按相關文件予以統一清理。
3.6月6日前教務處對各學院報送的材料進行復審,并提交學校終審。
請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做好各項工作,并在上報教務處初審結果前將畢業資格審核、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結果反饋給學生,讓學生知曉。
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處培養管理科聯系,電話:0551-82362857。
附件1:巢湖學院2025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核情況統計表.doc
教務處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