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組織開展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公共選修課程資源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所申報課程應符合公選課設置目的和原則,能適應跨學院、跨學科專業的學生選修。
2.申報教師原則上應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教學能力,對所申報的課程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有較為豐富的研究成果和課程資源。鼓勵教師特別是近幾年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將學科前沿研究動態和最新學術研究成果轉化為課程教學資源,并積極融入課程教學中。
3.所申報課程應具有較為完整的教學材料,包括課程簡介、教學大綱、教學進度表、合適的教材或參考書目等;涉及實驗教學的須有相應實驗教學條件。
4.教師申報的公共選修課程,開課的班級容量最低不少于40人,最多不超過100人,選課人數達不到40人的課程當學期停開;對連續申請兩個學期但因選課人數不足而停開的課程,將不再受理該課程申報。
5.鼓勵教師積極申報與環巢湖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關的校本、特色課程。對于教師自主開發的課程(注:非人才培養方案中相同或相近開設的專業類課程),優先作為省、校級質量工程課程類項目推薦立項。
二、申報程序
1.教師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巢湖學院公共選修課程資源申報表》(附件1),報所在學院審核,其中,對已進入教務管理系統的課程,只需填寫申報表進行申報,教務管理系統內尚無的課程須報送申報表和課程教學大綱。新開設的課程另須報送課程教案(或講義)。
2.各學院組織初審,并將審核通過的公選課課程名單及申報表報送教務處。
3.教務處組織審核,對審核通過的課程發布選課通知,并將課程信息錄入教務管理系統以備學生選課。
三、有關事項
1.每位教師每學期開課課程不超過兩門,原則上1門公選課一學期開設不超過2個班。
2.每個學院至少申報3門以上公共選修課程,對于部分專業數較少而教師數較多的學院應適當增加申報課程數。
請各學院于1月25日前將本單位《巢湖學院公共選修課程資源申報表》和《巢湖學院公共選修課程資源擬開課情況登記表》統一發送至教務處方帆電子政務,聯系電話:82855569。
望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鼓勵教師積極申報課程。
特此通知。
教務處
2024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