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下的2023屆畢業實習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實習計劃
各學院要提前做好實習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科學制定實習工作計劃(參考)(附件1),確保2023屆各專業學生順利完成畢業實習的各項任務。
二、做好實習申請
各學院應按照《巢湖學院實踐教學基地管理辦法》,在實習工作開展前向教務處提交《巢湖學院校外實習申請表》(附件2)(附具體的學生實習去向),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實施方案,經教務處同意后報學校疫情防控辦公室、學生處備案。
三、宣傳和動員
各學院要召開實習動員會,向實習生闡明實習的目的與意義、實習內容、實習要求、成績評定、實習紀律以及安全等方面情況;同時對每位指導教師的工作職責與要求也要重點強調,確保指導教師重視實習學生管理工作,杜絕實習工作安全隱患。
各學院根據工作實際可以把實習工作情況(特別是實習安全保障、實習方式及安排)通過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家長。
四、成績評定
實習成績評定應根據實習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實習過程工作態度等方面綜合評定,具體評定標準各學院根據畢業實習大綱制定相應標準,分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個等級評定,優秀(≥90分),良好(≥80分∠90分),中等(≥70分∠80分),及格(≥60分∠70分),不及格(∠60分)。
五、相關要求
1.2023屆學生實習計劃中參加集中實習的人數比例不少于專業人數的50%。其中,專業教師應指導學生帶著畢業論文(設計)相關課題進入企業中,理論聯系實際開展實習。
2.各學院應明確實習工作領導小組、專業指導教師、帶隊教師等工作職責,提前與實習單位簽定合作協議,明確各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
3.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學院要進一步壓緊壓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學院和實習單位需建立“雙主體”聯動防控機制,安排專人落實實習管理責任特別是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妥善安排實習指導老師、實習生的食宿住行等。
4.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相關通知要求,疫情防控常態下,各學院要遵循近期如非必要盡量減少跨省交流,不前往發生疫情的地區,特別是不前往發生聚集性疫情和疫情輸出地區的原則,出省實習的必須報學校疫情防控辦審批,再由學校疫情防控辦報省教育廳備案方可安排。
5.各學院要結合專業特點做好實習的各項工作,加強實習過程的監控,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保證實習質量。
6.實習工作結束后,各學院應及時總結、分析實習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總結和反思,不斷改進實習教學內容和方法,提高實習工作質量。
7.工程教育類認證專業要參照工程教育認證標準(附件3),制定好實習教學大綱,落實好實習工作計劃,著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8.2023屆畢業實習工作計劃(含疫情防控實施方案)安排在暑期的應于2022年6月20日前報送至實踐教學科備案;安排在下學期的實習計劃應于2022年9月15日前報送。
9.依據2023屆學生畢業資格審查時間,各學院2023年5月31日前應將學生實習成績登錄到教務系統中,同時將學生實習成績總評表(附件4)、巢湖學院學生畢業實習情況統計表(附件5)和實習工作總結材料送交實踐教學科(紙質和電子版各一份)備案。
學校將結合工作實際開展畢業實習檢查,望各學院對本屆實習工作給予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認真落實,切實做好2023屆學生畢業實習的各項工作。
特此通知。
教務處
2022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