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的學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或者修滿相應的學分,準予畢業。”
2.《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號令)第三十八條“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辦機構
巢湖學院教務處
三、服務對象
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遺失者
四、申請條件
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遺失者
五、申報材料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畢業證明書申請表/學位證明書申請表(見附件)
2.與電子照片同底(淺藍色)的紙質版證件照三張(小二寸)。
3.身份證正面掃描件(可用手機拍攝)。
4.戶口本本人頁掃描件(可用手機拍攝)。
5.近期免冠數碼證件照電子版,要求淺藍色背景,像素480*640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
六、服務流程
1.以上1、3、4、5項材料以附件的形式發到郵箱931635302@qq.com。1、2項材料,紙質版申請表、紙質版照片寄到我處(須用EMS,其它郵寄方式不便收取)。辦好后,郵費到付寄送(僅限市縣,村鎮自行來取)。
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半湯路1號,巢湖學院教務處。
收件人:楊濤
辦公電話:0551-82362857
2.工作人員核查證書相關信息;
3.核實后補辦證明;
4.用快遞以到付的方式郵寄給申請人。
七、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八、收費標準及依據
無
九、咨詢方式
巢湖學院教務處
電話:0551-82362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