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巢湖學院非師范畢業實習管理辦法》及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簡稱:化材學院)實際情況,2022屆畢業生專業實習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化材學院2022屆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應用化學(含專升本)、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生物制藥5個專業共計368名學生需進行專業實習。學院成立由分黨委書記、副院長、分黨委副書記、教研室主任、畢業班輔導員以及指導教師組成的實習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全面負責本屆畢業生的實習工作。
組 長: 張繼山
副組長:魯文勝 宋明友 王小東
成 員: 程 東 陳小舉 張 楊 王新運 潘 晨 邢 權 尤逢連
秘 書:蔡昌武 余 梅
聯絡人:邢 權
二、畢業實習的程序安排
準備:實習前兩周內,聯系并確定實習單位,安排好指導老師。
動員:由院領導及其教研室主任進行實習動員,明確實習的目的與意義、實習內容、實習要求、成績評定、實習紀律以及安全等方面情況,并明確實習過程和實習結果等利害關系。
實習過程:學生深入實習單位進行實習,參與實習單位的生產實踐工作,并結合畢業論文(設計)收集資料,調查數據,查閱文獻,了解與論文(設計)有關的研究現狀及結果,明確畢業論文(設計)的研究路線和方法。認真填寫實習日志。
實習結束后:認真細致地完成實習報告總結,并由所在實習單位填寫實習鑒定。上述材料將作為評定實習成績的重要依據。
三、實習安排
實習單位原則上由學院統一安排,特殊情況學生也可自主實習,參加自主實習的人數比例不多于專業人數的50%。學生自主實習單位必須是緊密結合所學專業,能滿足實習要求并能達到實習目的和效果的相關單位。學院集中實習分兩批進行,第一批集中實習時間安排為: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元月中旬;第二批集中實習和自主實習的時間安排為: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3月底。
四、實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
(一)實習的基本要求
寫出每天的實習日記;
寫出給定任務的工作報告;
階段實習結束后,寫出小結;
整個實習結束后,寫出總結報告;
按要求參加實習考核。
(二)實習的主要內容
感受企業文化;
體驗工作環境和氛圍;
考察企業管理模式和運行方式;
熟悉工作方法和技巧;
培養團隊協作精神;
提高動手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了解設備工作原理及控制相關知識。
五、實習考核及成績評定
學生必須按實習大綱的要求完成實習的全部內容,并提交實習報告。實習結束前,指導教師和帶隊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實習考核或考試。
實習成績評定按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級分制。
成績評定時,要綜合考察學生的品行表現、學習態度、學習效果、出勤情況、實習日志、實習報告質量、考核或考試成績等。成績評定的標準為:
1.優秀(90分以上,包括90分):實習態度端正,無缺勤和違紀現象,實習期間刻苦、勤奮,工作積極主動;實際操作能力強,理論緊密聯系實際,很好地達到實習大綱的要求;實習報告全面、系統、質量高。
2.良好(80—90分,包括80分):實習態度端正,無違紀現象,實習期間工作積極主動;有一定的實際操作能力,能理論聯系實際,達到實習大綱的要求;實習報告全面、系統。
3.中等(70—80分,包括70分):實習態度比較端正,無違紀現象,實習期間工作比較主動;有一定的實際操作能力,基本達到實習大綱的要求;實習報告比較全面。
4.及格(60—70分,包括60分):實習態度基本端正,無嚴重違紀現象,實習期間能服從安排;可以完成基本的實際操作,能達到實習大綱的基本要求;能完成實習報告,內容基本正確。
5.不及格(60分以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不及格。
(1)未達到及格要求者;
(2)因故缺勤累計達實習時間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無故曠課累計達30小時以上者(一天按8小時計);
(4)不遵守企業崗位紀律,被企業中止實習或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中止實習的;
(5)實習中嚴重違紀者。
六、相關要求
1.實習指導教師、實習生嚴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態化防控工作要求和實習單位所在地有關疫情防控要求,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強化師生個人防控責任,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2.實習指導教師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與實習生積極聯系,加強實習指導,掌握每位實習生的實習情況。
3.對于集中實習的學生,各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建立名冊,每日檢測學生身體狀況,對出現疑似癥狀的,要及時有效處理,并第一時間上報實習單位和學院實習聯絡員。對自主實習的學生,每日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我檢測,對于疑似病例,及時上報所在實習單位和學院實習聯絡員。
4.集中實習活動,實習生外出或單獨行動必須履行報告和批準手續,嚴禁私自外出;嚴禁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嚴禁床上吸煙、不規范用電;嚴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處游泳。
5、自主實習的學生必須提交《巢湖學院學生自主聯系實習單位申請表》,并與學院簽訂《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學生自主實習安全協議書》,實習指導教師有權拒絕未簽訂《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學生自主實習安全協議書》的學生參加實習活動。
6、工程教育類認證專業要參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制定好實習教學大綱,落實好實習工作計劃,著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2021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