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全面了解本學期開學以來的教育教學工作狀況,進一步加強教學質量監控,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持續改進教學質量,經研究,決定于4月28日開始進行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本次期中教學檢查主要包括思政教育、專業建設、實踐教學、課堂教學、學生發展、教師能力和質量保障七個方面(具體內容見附件1)。
二、檢查程序
本次檢查采用學院自查及學校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1.二級學院自查
時間:4月28日—5月12日。
要求:各學院成立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組,對照巢湖學院2022—2023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教學檢查二級學院自查記錄表(見附件1)中的檢查指標體系開展自查工作,詳細填寫自查記錄表,于2023年5月12日前提交至發規處質量管理科。
2.學校檢查
時間:5月13日-14日。
基本程序:
(1)學校成立檢查專家組,到各學院現場考查;
(2)學院提供檢查支撐材料,并就自查情況進行簡要匯報(不超過10分鐘);
(3)專家組依據指標體系,結合學院自查記錄表進行現場考查,根據考查結果填寫巢湖學院2022—2023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教學檢查專家檢查記錄表(見附件2)。
3.檢查結果反饋與整改工作
(1)學校專家組將專家檢查材料提交至發規處質量管理科;
(2)發規處質量管理科將專家檢查結果反饋至各學院;
(3)各學院根據專家檢查反饋信息,剖析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教學檢查整改報告書(見附件3),并于專家檢查結果檢查反饋后一周內報發規處質量管理科。
三、有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期中教學檢查工作,將期中教學檢查作為教學質量監控的重要抓手,認真做好自查和教學材料歸檔工作,推進學院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建設。
2.學校檢查專家組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深刻理解檢查指標和觀測點,為各學院教學管理工作把脈問診,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意見和建議,促進各學院教學質量持續改進。
3.本次教學檢查結果將納入二級學院年度綜合考核和教師個人教學質量考核。
發規處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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