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校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7〕90號)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皖教高〔2012〕3號)的要求,以及《巢湖學院本科教學審核評估整改工作方案》(校黨字〔2019〕23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啟動審核評估整改報告編制工作,請各責任單位根據任務分工(見整改方案任務分解表),按照“項目序號”分別撰寫,并于3月31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將報告提交至發規處。
整改報告須對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務和目標,按教育部評估中心的要求,即分“總體完成情況”“取得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進一步整改的措施”四部分進行編寫。
聯系人:關鵬(82360307)、張凌晨(82360158)。
巢湖學院
2020年3月24日


